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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3613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秀文爸爸     提问时间:2017-06-22 10:00:39
城管执法给的答复要6个多月才能拆除
上夼西路140-1两个楼洞前被饭店全都用木质结构包了起来,严重侵犯了居民的权益和出行,应当立即拆除,但是城管执法给的答复要6个多月才能拆除,是不是属于不作为,希望主管部门能给个答复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6-29 14:06:51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投诉人存有异议的“6个月”,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是指当事人享有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该6个月的诉权告知期限为当事人的法定权利。目前,该案件已依法进入一般程序查处,不存在不作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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