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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4540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职工     提问时间:2017-08-29 16:24:14
关于工资待遇问题
保险公司正式员工,并且在合同期内(本单位工作10年了),单位在没有任何告知情况下,私自降低工资待遇,降低后的基本工资是1725加85绩效工资合计1810元,扣除保险后只剩不到1200元工资,并且该工资包含周末加班(每周只休一天)是否合法?还有同样的工作,但待遇不同是否合理?公司这种不经协商随意减低待遇做法合法么?再麻烦咨询一下合同期内,员工未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随意调整员岗位(岗位名称变化,但员工实际工作未变)从来降低工资待遇合法么?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12-19 14:38:53

您好!单位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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