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565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9-07 11:17:46
芝罘区锦绣新城唯智学园非法办学
关于芝罘区锦绣新城唯智学园招生的问题,曾向市工商局反映,工商局答复:该主体有营业执照,关于有无办学资质,请咨询教育部门。向教育局反映,答复是:该学校没在教体局审批,根据鲁政发【2007】3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 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中规定,非法办学机构由公安部门牵头查处。说明该办学机构没有教育局审批,不具备办学资格,应该由公安部门牵头查处。该机构招生从小学到中学都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出事,社会影响和社会危害不可估量,希望公安部门及早查处。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10-17 09:35:23

您好,对您举报的非法办学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民办教育的主管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即芝罘区教体局。是否非法办学应由教体局认定。认定属于非法办学机构的,教体局无法查处的,可移交区公安局,依法查处。分局已就该问题与区教体局进行了沟通,区教体局表示将向市局请示,对该机构是否构成非法办学进行认定。 感谢您对芝罘公安的关注。谢谢!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