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675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11-20 16:33:20
东昌供热公司暖气一点不热
您好,我是迎春佳苑一名住户,于2017年11月15日之前全额缴纳了供暖费用。但是自供暖日开始后,暖气一直不热,一直协调东昌供热公司及维修人员前来解决,但是直至11月20日,暖气仍然不热,暖气片一直处于仅是不冰的状态。今天(11月20日)下午打6718180客服电话,咨询,告知整栋楼供暖用户未达到70%所以不能保证供暖温度。但要求对方协调人员至我住处测量实际温度时,对方拒绝,并告知供暖用户未达到70%,不提供上门测量温度的服务。根据《烟台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可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及时进行测温。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进行复测,也可以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 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东昌公司不提供测温服务的做法是违反上述规定的。同时,即使供热人数不足70%,供暖公司不保证供热温度。但鉴于我已缴纳了供暖费,我与烟台东昌供热公司已形成了供暖合同关系,东昌供热公司应当进行供暖,并且其供暖温度至少应满足我们居民生活的基本需要。我供暖之后,温度跟没供暖差不多,并且东昌供热公司还拒绝提供测温服务,那么我为什么还要缴纳供暖费用呢?
请有关部门能及时监督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11-21 09:28:41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所在辖区供暖问题可咨询莱山区公用事业处6920326协调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