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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799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8-03-29 15:48:14
对于编号147943要求返回所扣不合理1元违约金
如果在收到欠费通知单而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内缴纳足额抵扣电费金额于关联银行帐户中,作为用电居民我没有任何可以再说的,但是已经在规定时间日期内缴纳了足额的抵扣电费就不能找借口而且还说是2月28日是电费缴纳日,实际是3月7日贴于门外,写得却是到3月10日最后交费日已于3月9日(提前一天)存足电费余钱在银行账号中,这也能是用电居民的不对吗?并且给的留存缴款天数太短!要求返回所扣不合理1元违约金! 实际扣费和使用电量不一致
满意度:不满意编号:147943 部门:供电公司 提问时间:2018-03-23
实际电量106度,电费57.97¥,电费欠费通知单是3月7日贴于门外,写得却是到3月10日最后交费日,已于3月9日(提前一天)存足电费余钱在银行账号中,于3月11日上午查询未划出电费,但是今天3月13日查询扣电费58.97¥多扣1¥?!不合理!!!我的户号0065466995.
答复:您好:尊敬的客户:   您好!    经落实,您所说的实际电量106度,电费57.97¥是2018年2月份您的用电量和电费,2月份的电费缴纳日期为2月28日,由于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电费,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对您收取1元的违约金,即为您所说的多出来的1元,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8-04-04 16:15:16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了提高与您之间的交流效率,及时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建议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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