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807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刘云麟     提问时间:2018-04-06 10:31:28
开发区振华滨海小区路边不准停汽车不合理
开发区秦山路振华海滨假曰小区开发商一个地下车位十四万为强制业主买车位,小区两边不准停车,交警每天去五次贴罚单,我想问一下,黄河路东部,中部南北路四十多米可以停车,画的停车位,振华滨海小区离开发区十多里地,路宽六十多米,又在小区内道上,交警不准停车,是个人通过关系找交警决定不准停车?还是统一规划不准小区里道路上不准停车?请有关领导过问一下。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8-04-12 08:34:02

您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应停放在停车位中,对于违法停放的车辆,交警会依据法律进行处罚。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