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054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李     提问时间:2018-12-26 12:23:46
君悦湾二期开发商欺骗业主
君悦湾二期销售时说物业费1.5元/平米,交房通知书上写的物业2.16元/每平。引起集体业主不满,是否存在虚假广告,欺骗广大老百姓。并且目前状况,小区内道路和绿化并未达到交房要求,而为了规避违约金而交房,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9-01-13 14:09:59

您好,接到相关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前往君悦湾小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我们调查,君悦湾二期项目尚未取得质量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报告。我们已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针对该项目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交房。目前,开发企业表示已停止交房。 实践过程中,开发企业交房依据是以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为准,房产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购房者可根据合同约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通过诉讼手段向开发商追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物业费相关问题请咨询区住保中心,联系电话:6999679。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