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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51127     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提问者:王     提问时间:2019-04-01 12:54:58
征地补偿的有关问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征地补偿中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及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社会保障金是如何分配的?
烟台市牟平区的各个街道办事处是不是应该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26号令“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二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才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是不是应该足额的发放到失去土地的承包户手中?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2019-04-19 09:33:57

您好,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 第226号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不是支付给土地承包户。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国土资源实行属地管理,因近期机构改革,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现由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担,请就具体事宜直接咨询所在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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