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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1179     部门:公安局交警支队     提问者:林学勇     提问时间:2019-04-09 10:45:18
关于毓璜顶西路违章停车问题
2019年3月31日,我到毓璜顶医院看病人,将车停在毓璜顶西路边(车牌号鲁FH190F).三月份来了两次,每次都有人指挥停车收费。这次我也在停车后等候收费。没有等到人,我就到医院了。回来时车上被贴了违章停车的罚单。请问:毓璜顶西路允不允许停车?如果不予许,为什么有人停车收费?不允许停车的话,为什么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请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谢谢!!!
四月三日,我于烟台民意通向交警支队投诉,至今没有回复。请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群众所思所愿,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

【公安局交警支队】答复:2019-04-10 10:29:47

您好,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经查询3月31日10点20分,您的车辆停放在毓璜顶东路,毓璜顶东路(烟台二中至毓璜顶小学)路段。3月22日前在路侧有收费占路停车位,允许缴费停放,3月22日后,该路段停车位调整为限时占路停车位,允许停放时段为18:00--次日7:00.交管部门按照国标调整了停车位样式,标注了允许停放时间,配套了相关标志,于3月30日按照调整后的标志标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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