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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4113     部门:莱山区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0-12-06 17:14:23
住宅楼一楼饭店扰民
南塂社区十五号楼下大众快餐占用公共场地,一辆快餐车,两个大棚。噪音、废气扰民,当街杀羊,旁边就是小学是否恰当?羊是否有检疫证明?烧煤、木头环保是否允许?住宅楼一楼不允许开饭店是否有人过问?

【莱山区市场监管局】答复:2021-05-20 10:30:55

您好,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商家已停止营业,无法联系商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20号令)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建议走其他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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