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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5082     部门:芝罘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王先生     提问时间:2021-05-07 09:15:42
公摊面积33%合理吗
芝罘区建城西府小区 公摊面积33%是否合理,如不合理 怎么维权

【芝罘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1-06-17 16:21:29

您好,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建议按照合约约定执行,如有争议请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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