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3061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1-01-15 09:57:07
关于生育保险的问题
你好,想问下劳动保障局,我2005年交过一年劳保,之后中断了合同,2010年11月在现单位续签合同交劳保,我的预产期是2011年7月,请问这样我还想有生育保险的权利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27 11:04:37

您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生育保险各县市区分别进行统筹,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电话0535-6633797,芝罘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电话0535-6151519)。谢谢合作!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