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154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07-01 12:14:58
公用楼道楼梯电灯不给开
牟平区云海香都小区公用楼道楼梯电灯物业公司不给开,如果开灯要求居民缴纳一定费用。根据烟台物价局刚刚公布的新的收费政策,楼梯电费要物业公司承担,费用来源于已经缴纳的物业费。希望有关部门落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07-09 15:17:58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通知其主管部门,该小区由牟平区物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为了更好的解决您反映的问题,请您直接向牟平区物业主管部门4324020反映投诉。谢谢![WY]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