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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6743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4-11-19 15:24:25
公共用地私设停车桩
领导,您好!我是金沟寨存5街3号的居民,我们楼下的公共场地,被私自按上停车桩了。作为他自己的停车位使用,铁桩没有明显的标志,有儿童玩耍时候被绊倒摔伤,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烦请有关部门给处理。盼复!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4-11-20 09:03:11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该处违建结构为铁质,面积为4平方米,用途为自用,中队已立案调查。立案号:烟芝行执立字[2014]第1400362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烟芝行执限改字[2014]第1703853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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