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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7107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5-05-05 18:25:06
工作调动提取公积金事宜
因为工作关系我从烟台调动到了另外一个城市,与原单位也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全部转了,新单位在新城市也给我建立了新的公积金账号,按照公积金提取条例我属于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而且不在烟台工作了,为什么公积金余额不能提取,山东其他地市这种情况都可以取,我的好几个山东其他地市的同事都提取了,你们打算扣着留着生崽吧,里面有没有腐败?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5-05-06 11:34:28

您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办理提取:1、农业户口(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户口本看不出农业非农业,但职工确实是农业户口的,需要村委会开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可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ytgjj.com/可下载模板);2、户籍迁出烟台(户籍迁出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外地非农业户口离开烟台(外地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外地社保缴交证明或烟台社保迁出证明);4、符合购房等其他提取条件。
符合提取条,将上述材料备齐,交原单位审核,由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
在外地开立公积金账户后,可以办理转移。提供材料:1、新单位接收证明(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有模板);2、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转移开户证明。将上述材料备齐,交烟台原单位,由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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