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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8598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10-14 15:16:38
鲁东大学南校区餐厅噪音问题
烟台市环保局对此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2016年9月23日,执法人员会同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对鲁东大学南校区新建食堂进行了现场勘查,经查,该食堂产生噪声来源于食堂屋顶排风机运行的风声,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在校区南侧厂界1个点位和阳光上城小区24号楼东单元10楼1个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经监测数据表明:(厂界54.2dB(A)、居民敏感点62.0dB(A),居民敏感点噪声源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制(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类昼间限制60dB(A))。针对该公司居民敏感点噪声超标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调整风机排放口及进行降噪整改整治,禁止在早6点前和晚22点后使用排风机,确保噪声排放达到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将对该公司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尊敬的环保局执法人员:阳光上城为什么执行二类标准,周边全是居民区、学校和幼儿园,应该是执行一类标准,二类是商、居混合区及商业区,昼间限值55 dB(A),夜间限值45 dB(A),排风机是固定连续噪声源,声级昼、夜间是一样的。我想执法人员是懂得,不要蒙骗老百姓,不要避重就轻,知法犯法,这是不作为的行为,与当前的要求严重不相符。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11-04 12:41:43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2016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会同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再次对鲁东大学南校区第二食堂噪声治理情况进行后督察,并对治理效果进行了监测,经对校区南侧厂界1个点位和阳光上城小区14号楼东单元10楼1个点位噪声监测表明:厂界50.2dB(A)、居民敏感点55.6dB(A),居民敏感点噪声源测值超过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1类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的边界噪声昼间排放限值。
针对居民敏感点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鲁东大学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了立案处罚,同时提出了禁止在早6点前和晚22点后使用排风机规定要求,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跟踪督办该食堂噪声治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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