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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8712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10-22 08:14:55
关于目前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的一点看法
目前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已经成为科研处、教科所和挂靠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教育规划办、教育学会的集权渠道,课题立项、资金使用、评估结题等全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在名额、机会等公共资源上,极权人物想报几个就报几个,平头百姓再有实力也被挡在门外,导致真正想做课题、做项目的没资格参与,没机会竞争。无怪乎民间流传,有关系的“递上去就被立项”“下载个材料就获得解题”,严重阻碍了教育发展。呼吁割除这个毒瘤。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11-16 09:02:58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深切关注,您对课题管理过程中一些问题的忧患意识,也令我们深刻意识到肩头责任之重大。
您反映的问题集中呈现在课题立项与课题鉴定结题两个方面。烟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挂靠在烟台市教科院,全权负责全市各级各类课题的推荐立项及管理指导工作。在多年的课题管理指导实践过程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具体的指导工作。
一、确立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立项总原则,采用实额分配课题数量的方式,根据各县市区上一规划期的课题研究质量及结题通过率确定下一个规划期的课题申报数量。
二、县市区在课题主持人完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学校推荐,县市区二次论证,最终确定上报市规划办的课题项目。
三、严格遵守同一课题主持人在同一规划期内只能主持同一级别的一个课题的基本原则(子课题研究项目除外),如出现一人承担多项课题的情况,首先建议调整主持人,不服从者予以废止;同一研究方向的课题选择论证充分者予以立项。
四、强化课题研究的全过程管理,采用二次论证、年度报告、举办中期研究汇报会等方式,实现对每项课题的有效管理。
五、对研究目标和内容界定不清,研究过程空虚、研究成果不实的课题,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存在学术行为不端、有违科研规范的课题,分别实行暂缓结题或不予结题等措施,并且其课题主持人不得在下一个规划期内承担同级及以上级别的课题研究工作。
我们将在“十三五”规划期内进一步强化这些措施要求,确保我市课题研究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顺祝精神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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