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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685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九龙街     提问时间:2017-11-27 10:21:03
福山区丽舍木业强行占用员工私人时间
福山区丽舍木业强行占用员工私人时间,请领导查处!
劳动合同上明确写得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和下午13:-17:00,共八个小时,但是丽舍木业管理科规定早晨7:40之前员工必须打卡上班,7:40之后就算迟到,要罚款;晚上5:05之后打卡,17:05之前打卡就算早退,也要罚款!既然这样规格,那么7:40到8:00;17:00到17:05都应该算上班时间了,这段时间都是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之外的,应该算加班时间,公司并不给员工加班费,这样无形中每天都剥削每名员工25分钟时间,请领导为我们底层员工做主!万分感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11-29 10:52:53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反映的问题,福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已立案查处,详细情况可拨打电话:699953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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