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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030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戚树发     提问时间:2018-11-26 11:21:35
明珠山庄物业费超高问题
明珠山庄于2018年11月26日起开始交房,交房时要求预交1年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3.97元/㎡/月收取;物业费实际缴费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计12月;车位管理费:100/元/月*12月。根据烟台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烟台市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号文件规定,各物业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有电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到五级分别为0.50、0.80、1.00、1.30、1.80 .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最高不超过2.16元。该小区兴和物业收取物业费明显高于政府标准,请问该小区收取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的标准是如何认定,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物价部门有没有责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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