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1799     部门: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9-07-10 10:32:01
朱家庄居民区内后期盖得二层门头房属不属于违建
朱家庄联谊小区供热站操场西面的二层门头房及北面搭建的门头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属于何时拆除?盼回复,谢谢!还有在道路上设置市场进行收费是否合理??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2019-07-29 09:12:35

关于该处已经列入存量整治计划,序号为朱家庄村15号,但此处属于旧村改造区域,周边居民没有农贸市场,所以朱家庄村委物业临时设置市场进行管理。此处属于朱家庄村道,不是城市道路,收费合理与否请向物价局询问。待旧村改造完成,新的市场建成,此处将一并拆除。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