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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2400     部门:公安局交警支队     提问者:王刚     提问时间:2019-11-20 20:46:45
遇到危险驾驶
11月20日晚五点二十左右我驾驶摩托车在海滨路新夹河桥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突然从后面过来一辆白色轿车,车牌号 鲁YVP226,紧贴着我(与我距离不到半米,反光镜已经紧贴着我车把)强行并到我前面,当时我的前后方几十米都没有其他车,明显是故意别车。并且在别车之后在我前面不停点刹车挑衅。对于这种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要求交警对其进行处罚。

【公安局交警支队】答复:2019-11-26 15:51:22

您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请您携带身份信息相关证件及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到交警二大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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