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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2540     部门:司法局     提问者:徐泰利     提问时间:2020-01-01 08:55:35
遗嘱无处公证
我住在烟台市芝罘区,我和老伴都接近70岁了,身体也不是太好,近几年一直想搞个遗嘱,但询问了几家公证处都答复目前遗嘱不给公证。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住所地或遗嘱发生地公证处负责。那么我们这些老人不想给儿女留下麻烦留个遗嘱都无处公证。近几天住院,接触了些老人,都在议论遗嘱之事,但法律规定由公证处负责,公证处不给公证是不是失职啊?

【司法局】答复:2021-05-01 08:00:14

您好,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遗嘱可以采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几种形式,无论何种形式,均具有相同的效力。目前我市所有公证处均可以办理公证遗嘱,如您发现有公证处无正当理由拒办遗嘱公证,欢迎您向我们举报,举报电话624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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