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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7125     部门: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王女士     提问时间:2021-08-24 20:18:57
开发区古现综合执法大队故意拖延行为
在2021年6月12日古现综合执法大队对开发区中南山海湾二期违建院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政通知书》,要求于2021年6月18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当事人未按期拆除,6月22日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在7月14号按照开发商要求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开发商没有任何有力证据证明院子不属于违法建筑。按照法律法规需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了,古现综合执法大队从7月14号至今一个半月的时间却一直故意拖延不往下进行。请古县综合执法大队给出明确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
第二个问题,2020年12月份接房时间发现开发区中南山海湾二期规划图中的景观长廊没有建设,业主多次投诉到建设交通局,开发商在2021年4月份在5号楼西头建了一个很小的亭子,与规划图纸完全不同,业主又开始投诉到规划建设局要求拆除亭子按照规划图纸建设长廊,规划建设局一直推诿不处理。在市长热线的压力下,规划建设局在2021年7月5号发函至综合执法局,把该问题转交给综合执法局处理,综合执法局从7月5号至今两个多月的时间一直拖延不处理,业主诉求“拆除违建亭子按照规划图纸建设景观长廊”这个问题简单直白,综合执法局却以“无法认定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为借口拒绝进一步查处。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2021-08-25 14:36:02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联系古现办事处执法大队。经执法大队反馈,“关于您咨询的中南山海湾小院的问题:执法大队目前正在拟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案件属于重大行政案件,需集体讨论审核,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待审核通过后将对烟台锦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于您咨询的中南山海湾二期景观长廊的问题:因该处有规划图纸,但未按照规划图纸施工完成,对于该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目前无法认定,现正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调研讨论,如确认属于违法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 如您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古现办事处执法大队电话0535-6105732。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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