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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4709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2-08-15 09:01:02
烟台生育保险不合理
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补交不算),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如果仅差一个月或者几天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而在生育之后依旧照常交着生育保险,而这个时间远远超过一年甚至更多,那这保险不是白交了么,现在一般就生一个孩子,这点生育保险的利益都保障不了;生育保险政策各地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只有咱们烟台一定要12个月补交都不行的,我觉得非常不合理,我强烈建议咱烟台的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的人性化点,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3-03-22 14:14:42

我处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经办,关于生育保险政策建议您咨询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689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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