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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8399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07-22 13:22:16
对非营运面包车违规载货的处罚依据是?
现有五菱面包车5座,行驶证上标注--使用性质非营运,交警开的罚单上违规代码10920经查询烟台交警综合信息网得知10900是违反了--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条款--《法》第49条、《条例》第54条第2款,可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全部内容如下--机动车载人
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其中只对客运机动车做了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并不包括非营运车辆,交警凭这条来处罚合理吗?另外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也说的很明确--第一条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条例锁实施的内容也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内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并没有对---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这种情况做出规定所以交警依据这两条来处罚是不合法的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6-08-02 14:50:0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且10920代码为《山东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全省统一,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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