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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0316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6-12-26 11:01:26
居民们犯了什么法,做好事有什么罪?
翻阅了今天《烟台晚报》“焦点快评”版郭文斌的文章《“违建”定性窥见官员“傲慢”作风病》,感慨万千,一个普通农民自掏腰包拿出20多万元修补乡村道路,彰显出中国新型农民崇高的美得,本应得到全社会的赞赏与尊重,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以违法为借口给予拆除。难怪有人说“筑路修桥双瞎眼,杀人放火烧高香”这恐怕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是非颠倒,认善为恶虽不多见,但这种见怪不怪的恶劣官风霸气,仍占有一定市场。
无独有偶,在开发区某小区不多日子就发生这么一件情。小区共有的房屋有的一闲置就是几年,有的被物业出租一年就获利几万元,唯独老年娱乐场所一直得不到解决不。被迫无奈,老人们打个扑克、搓哥麻将、下个象棋只好在露天地进行,一不挡风,二不遮雨,有的居民于心不忍,自掏腰包出资购置工具、材料冒寒风酷暑,顶烈日高温义务加工制作桌凳,搁置在一个闲置车库门口,供大家老有所乐,一干就是五六年之多。尽管条件十分简陋,但能获得一点点乐趣便也算上满足。然而料想不到的是物业和有关部门,不仅不关心积极解决,反而以“创城”为名连续三年强制予以清除,娱乐器材莫名其妙地给搬走处置掉。使居民老人们大为伤心。我们不理解的是:居民们犯了什么法,做好事有什么罪?做善事为什么及流汗又流泪?懒政、不作为、“傲慢”的作风啥时能转变?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2-13 08:38:06

您好!小区的娱乐场所问题还需与小区的物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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