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投诉 编号:1048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3-08 16:29:37 |
芝罘区春都花园顶楼违章私自建房 |
从08年起芝罘区春都花园的顶楼开始违法私自建房至今,我已多次投诉至城管,但是执法部门不作为,直至现在仍有人正在私自建房,严重了破坏了楼的主体,竟然没人管,真是令人气愤!望领导帮忙解决,以恢复顶楼公共部分的安宁! |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3-09 09:46:30 您好!根据《物权法》规定,楼顶属整栋楼住户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和改变其用途。楼顶建楼的行为侵犯了其它业主权益。如有在楼顶违法建楼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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