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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064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3-10 12:55:48
关于员工被辞退后劳动赔偿问题
去年年底,我父亲的公司因为经济危机把他们辞退了,并且没有给予任何的赔偿,他们这批员工大都在那个单位工作10多年了,现在我父亲他们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赔偿问题,按照劳动法规定,工作超过一定年限的要给予补偿,但是他的工作单位以公司名称变动为借口,只同意赔偿从05年开始计算的工龄,单位的借口是公司名称变动,你以前的工龄只能算作以前的单位的,现在我们公司名称变动了,赔偿也只能按照变动之后的年限计算来计算赔偿金额,我现在想咨询一下,他们这样做何不合理?是应该按照变动后的给予赔偿,还是按工作年限给予赔偿?还有一点,因为他们工作的时间比较早,那时并没有签劳动合同,麻烦有关部门帮我解决一下问题。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1-10 10:24:18

您好,感谢你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注,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的情况,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才可以依法进行查处,具体情况请直接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联系,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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