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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0873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默风     提问时间:2017-02-09 17:55:42
福利来万和城物业地上停车位他们有权租售吗
福利来万和城物业地上地下停车位统一3600年租包含管理费。请问地上停车位他们有权租售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以租售的停车位必须有遮蔽物。地下停车位他们并不能拿出相关的产权证明,只是在购房合同上写明,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另外根据国家《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土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既然他们拿不出相关产权证明,就说明其地下停车场建设使用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成本已经分摊至业主购买国有土地使用费用里边,因此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业主对于开发商所有的地下停车位拥有用益物权,物业现在只卖不租,致使业主不能使用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否涉嫌侵权?也违背了规划小区必须建设相当比例停车位的初衷。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2-10 10:13:15

您好,您反映的是物业管理的问题,而我区的物业监管职能在区住房保障中心,因此建议您通过福山政府网站上的网上民声直接咨询区住房保障中心或电话咨询,其办公室电话为699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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