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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087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3-12 08:03:23
长期打工不在家还要缴物业费?
我想咨询有关物业收费方面的事,1、现在上级对物业收费有没有个统一规定或标准,都有哪些收费项目和年收费多少。2、长期在外打工不在家住,还要缴物业管理费吗望有关领导予以回复。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3-24 14:12:19

你好:
一、芝罘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有标准。
(一)烟台市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
服务等级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基准价格(每月每平方米)
甲 90分以上 1.00
乙 80分至89分 0.70
丙 70分至79分 0.40
丁 60分至69分 0.15
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二)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含日常维护费、管理费),在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3元收取。
(三)烟台市住宅小区(封闭式)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室外:小型汽车每辆每月50元
室内:小型汽车每辆每月80元
二、你长期在外打工不在家住,应该交物业服务费,具体交多少你与物业公司协商。
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为:
1.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自评,经业主大会通过后,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审定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再按申报、审批程序,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2.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管理企业审定。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审定后,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新开发的商品房在租售时,物业管理企业或开发商可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管理期限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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