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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117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3-18 09:38:20
惠安小区内的环境治理问题
本人前几天在民意通留言,反映惠安小区584与585之间废品收购点污染环境问题,贵局回复说由供销社资源回收办公室管,并留下6225002电话。经查询,此部门不负责此事。这是何情况?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3-18 10:34:36

您好!
有关废品收购点的管理问题,此前,我市有关部门治理物资回收的市场秩序规定:在市区内设固定摊点从事废旧物资收购业务的经营业户,必须迁入统一规划的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内经营。此项工作由市供销社再生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225002)牵头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
在治理废品收购点的问题中,城管部门只是配合部门。其他部门的答复,我们无权过问,也无权进行解释,我们只能按照相关分工规定予以答复。牵头部门进行整体调度,城管部门则全力配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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