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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1498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3-03 13:45:41
锦绣新城物业给业户擅自停水
芝罘区锦绣新城物业,在用户不欠水费的情况下,擅自给用户停水,找他理论他说欠物业费,不提供自来水二次加压服务。
我认为物业这种作做法不合法理。(1)水费是水费,物业费是物业费,两者不应捆绑在一起,(2)买房时说明书上写明,自来水接城市供水系统,常压供水4pm,后来你擅自加压未经我同意,多收的加压费我没跟他计较,(3)我不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房屋墙面漏水,找过他们N次,一直拖着不给彻底解决,派人看看了事,拖到过保修期了才说是施工方的责任,期间今天让我登记一下,明天让我登记一下,今天派人来看看,明天派人来维修,当初你们说不给解决或不忽悠我们,直接让我去找施工方,我不可能不交物业费的,(4)3月3日早停水至现在。
我强烈要求立刻给我供水,关于物业费问题另行解决,我要喝水,我要吃饭,希望领导帮助解决,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3-14 09:07:19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经落实,锦绣新城物业不在我局管理范围,建议您咨询烟台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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