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161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3-25 10:47:15
退休女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
我是一名退休女职工,今年78岁了,原工作单位称“已与福山区劳保事业处协调”,将我的“社会大病统筹及其他有关费用一次性补交齐”,而福山区有关部门至今从未对我发放过医疗门诊费,依据烟政发[2000]102号文件《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话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请问我该找哪个部门来落实我的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待遇?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1-10 11:30:58

您好,感谢您对烟台劳动保障工作的关注,由于对你咨询问题相关情况不清楚,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谢谢合作!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