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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169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3-26 15:49:46
雪玉花苑小区收物业费不开发票
雪玉花苑的物业公司,好像叫名城物业,收取业主一块三/平的物业费,费用较高而且拒不开具发票,强制收取业主所谓的垃圾清运费200至300不等,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4-07 07:42:29

1、雪玉花苑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平方米,电梯费为0.30元/平方米,并经市房管局备案批准,并且在购房合同中双约定,符合相关规定,属合理收费范围。
2、垃圾清运费的收取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市物价局、房管局烟价[2004]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为业主提供代办性服务、特约性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应依照业主与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协议)执行。
3、发票请向物业公司索取。
如有疑问,请与市举报中心联系,电话667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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