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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1873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4-01 16:56:57
中正公馆未达到入住标准,乱收费
芝罘区中正公馆,A区。合同上约定2016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截止到4月1日。该小区仍未达到入住标准(未通天然气,和有限电视),小区地下停车场未完工,物业公然开始收取停车位租金。否则,业主的车进不了小区。给我们业主造成极大的障碍。和进出不方便。恳请相关部门帮忙解决。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4-28 14:11:03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根据烟台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烟价【2015】79号)”文件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用(有)车库内的车位,其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按月计收,收费方式由车位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第十五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在确保消防、行车等公共安全和业主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划定车位。车位使用人在划定的车位上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划定车位及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公共安全、车位租赁费价格等因素确定。根据上述规定,您进出小区,需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小区。经了解,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时天然气管道配套已铺设完毕,已达到交房标准,如要开通天然气和有线电视您需到燃气公司和广电系统申请办理开通业务。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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