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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1885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天狼星     提问时间:2017-04-10 20:52:06
幸福中路幸国里小区圈地设置停车场收费
芝罘区幸福中路幸国里小区南侧家家悦超市门前,年后有人圈地设置停车场收费,该停车场是否违规?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4-25 09:29:16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停车场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除上述规定外,对于停车场规划、建设或经营方面的问题,法律法规未授予公安交警部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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