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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2108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4-25 14:28:43
幸福东街80-6一楼私自拆除公共设施!
幸福东街80-6一楼私自拆除公共设施!幸福东街80号楼1楼01室 新搬来一家在改建过程中 私自把社区建成的围墙拆除2段 还私自把居民的出入同道堵死 自己建了个小斜坡 直通外面停车场 方便自己 而且 他扩建的凉台有超出范围的嫌疑 特别的大 希望有关部门 责令他恢复公共设施的原貌!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5-02 09:50:47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接到案卷后,我中队派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经查当事人在芝罘区幸福东街80号内1号搭建砖混结构违法建筑物1处,面积约为2平方米。此案超出了我中队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将该案移送规划处理。移交函号1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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