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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218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4-03 09:59:26
家庭住所作为工商登记的问题
看到相关政策出台:"可以将家庭住宅作为有效合法的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我问过区工商局,说是要居委会开具不扰民的证明,居委会说工商的规定严格,她们不能开证明.我当怎么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4-03 16:41:33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上级规定,没有证明,工商部门不能予以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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