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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2213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4-28 11:31:27
请市局协调处理蓁山路违章建筑
1.前期已经投诉蓁山路几处违章建筑群,分别为:
(1)东方外国语试验学校中学部建筑现场项目为敬老院与蓁山房产售楼处、26号楼、27号楼之间的建筑,该项目目前已经交付使用!
(2)蓁山市场及金龙苑西临二期工程,未有批文,彻头彻尾的未批先建、未批自建工程,前期规划执法部门明确为小学用地。
(3)蓁山路广电对面违章建筑正在外墙施工,2011年明确此处规划为样板间临时建筑。
(4)44路终点站站北临街建筑正在外墙施工,未有批文,彻头彻尾未批自建。
芝罘区住建局回复说根据职责划分属市住建局监管,请市局查处并公布结果。
2.区教体局近期对外公布蓁山小学新建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工作,同时,教体局及相关部门正就农贸市场拆除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违章建筑在没有报批的前提下都已经建设完成而蓁山小学至今没下文,影响比较大,涉面比较广,问题比较复杂,但违背民生,对于其他地区类似情况住建局是否可以借此处下手重点整顿,举一反三,树立良好形象?
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在全市深入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目前,治理行动已经全面打响,对照建成区的面积,认真摸底排查;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实行即查即拆;对存量违法建设,符合条件,立即拆除。
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16年10月开始,2019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排查摸底工作已结束。目前为落实措施、全面推进的第二阶段,时间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巩固提升,时间2019年1月至6月。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将强化考核问责,研究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请问贵局,结合市委文件如何处置蓁山违建乱象?
4.规划执法大队回复:问题1、(1)东方外国语实验学校的违建事宜,我部门已于2016年9月查处,并已致函相关部门提请依法对违法建设强制拆除;(2)蓁山市场违建事宜,我部门已于2016年8月查处,并已致函相关部门提请依法对违法建设强制拆除;金龙苑西临二期工程前期为旧村改造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我部门已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限期整改决定书》;(3)蓁山路广电对面的建筑,经查该处已取得临建手续;(4)44路终点站北侧建筑为长坤泰置业违建网点,我部门已于2016年12月查处,并已致函相关部门提请依法对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请市局予以公布处理进度!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5-02 10:20:53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对于违章建筑、乱搭乱建请向规划执法大队反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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