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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223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4-04 09:14:26
有线电视营业厅工作人员说话算数吗
06年在有线电视营业部,工作人员告知现在购买机顶盒可免费收看数字电视节目,机顶盒700元,到整体转换时机顶盒免费赠送,转换后的收视费可从这700元中分年折扣。反复询问得到确认后,我又向其索取该书面文件或在合同上注明并签字,工作人员说没有,但请你放心,我们还能骗你吗,你就放心收看吧。就这样我购买了一台,并告知我的同事和朋友,后来在07、08年交模拟电视费时继续询问该事情,均得到肯定答复,但09年正式办理该业务时,情况却发生了变化,进营业厅后柜台外工作人员说,你这种情况仅免费收看一年,具体情况你去问窗口工作人员,询问她们,她们的答复更令人吃惊,说你必须从购买机顶盒之日起补缴数字电视收视费。给她们索要所依据的文件,说,没有,要不等周一跟领导要,我说,这文件不是公开的吗?为什么我们看不到,我认为这是明显的欺骗行为,尤其是该事情出现在广电部门就更不应该。广电部门答复: 700元以上(不含700元)购买的机顶盒,当时承诺免费收看一年,从次年开始抵顶费用,但当时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说明该项内容,我根本不知情,又看不到文件,这样做公平吗?
经查询,《烟台市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08〕107号)规定,已经从广电部门购买机顶盒的用户,其机顶盒可作为第2及以上终端使用;若用户作为第1终端使用不再免费配送机顶盒,其购买机顶盒款自购买之日起以应缴收视费抵顶。但我是在文件公布前(2006年)购买的机顶盒,并且有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免费收看),就应按承诺执行才是,您说是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4-07 14:32:48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请持有效证据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0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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