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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2317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5-02 15:34:15
我们的带薪休假谁负责?
我们是栖霞市乡镇基层医务工作者,带薪休假已经执行好几年了,为什么上级主管单位都有带薪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我们却什么都没有,就刚刚过去的五一,我们没有一天假期,更不用说带薪休假了这些问题到底该向谁反映,希望上级部门能够下来调查核实一下,让我们早日享受到国家给我们的权利。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5-08 09:14:58

您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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