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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2744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5-12 16:48:39
南山丽景花园物业默许业主随意拆改承重墙
莱山区南山丽景花园的物业不作为,对广大业主反映的部分野蛮装修,拆掉承重墙的行为听之任之,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如12号楼(新楼号为1号楼)1单元1301业主砸毁南向小卧室外立面的承重墙,30号楼一楼东户破坏承重墙(30号楼一共有28层!),涉及公共安全,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督促有关业主和南山物业尽快整改!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5-18 15:12:57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发现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物业企业已给违规装修的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将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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