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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3299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yt32877     提问时间:2017-06-15 16:05:34
购楼房一直烂尾,现能否申请经济房?
在宫家岛左岸尊邸购楼房一直烂尾,现能否申请经济房?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6-22 11:23:52

您好,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您于6月15日咨询的关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问题,现答复如下:芝罘区现在执行的是《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烟政办发[2014]1号)文件,根据文件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政府主要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保障性住房配租等方式,解决保障对象的基本住房需要,经济适用住房现在已停止出售。
现在申请中心区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标准(现为不超过29660元)。
3、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属未婚人员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
如果上述条件您都符合,可以携带家庭人员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登记,如还有疑问可以拨打芝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电话660873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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