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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345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网友     提问时间:2009-04-27 15:35:23
雪玉花苑小区物业费太贵
房管局领导:您好!我反映雪玉花苑小区物业费用过高。1.3元/平,这个价格贵局曾答复说是合理价格,但是小区业主普遍感觉物业费用高,无法承受!现在小区业主们想罢免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更换物业,降低物业费,不知具体步骤怎么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4-30 14:34:32

您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一)业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详情可咨询市房管局物业科:6235716。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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