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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359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5-01 16:22:14
特快专递为什么让用户到邮局取
你好!五一劳动节快乐!今天(5.1)11:30,我回家发现防盗门上有一张快递员的留言条:叫我到南山路邮政所取快件。下午1:30邮递员又来电话通知,让我到邮政所取快件。因为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为了快递员在节日里多休息一下。我下午3:00到南山路邮政所“EMS”,交了50元,取回了两件快件。但是,我非常不满意。为什么在“五一国际劳动节”节日里,我花50元钱办理的“中国邮政名下的{EMS}快递件”,还要用户自己去取呢?我想这不仅仅是快递员的个人行为,反映出的是“中国人民邮政”烟台邮政局的管理水平及服务意识。希望你们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员工教育。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5-04 17:30:32

您好!首先欢迎并感谢您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正是您这样的劳动者时刻警醒着、鞭策着我们不断努力前行;其次给您解释一下这件事的流程、规定,希望您理解并保持节日的好心情。从您反映的情况看应该是两件护照邮件,50元邮费已付,应该是您已认同,此点就不赘述;在“去取”的问题上,可以肯定的是:投递员工作过程中与用户语言沟通有不到位的地方。鉴于节日期间用户举家外出旅行,归期不定导致邮件的不能及时送达,邮政部门有针对性的规定:护照类邮件家中无人,先电话联系;电话不通的必须留下通知单,告知取件地址,方便用户回家后及时取到邮件。此两件护照投递员上午投递过并已留条,下午又再次电话联系说明他的责任心是有的,只是在电话联系时如果能加上“您回来后请及时领取,明天也可以进行再次投递”就完美了,尽管他本着“用户急需此件”的心情通知您来取,但未详尽告知“可进行再次投递”,由此引起了您的不便、不快就是投递员的不到位,是他解释、沟通工作不力的表现,对此,我局下一步将加强对员工的业务指导与用户的沟通培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我们不曾忘记“服务人民 ”的宗旨,也未曾放松对职工的教育, 对此事引起您的不便再次深表歉意,如果您方便留下联系方式的话,我工作人员可登门致歉。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健康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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