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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3721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6-26 23:53:34
这张罚单该不该贴?
今天应邀去烟台市政府评标大厅评标(上午9:30),大院里绝不让进入停车,只好把车停在路边,而且路边也是车满为患,好不容易停下车。走了很远的路进了大院,上了评标大厅…。当中午(11:57)发动车返回时,发现被贴了罚单!
但是,邻近的很多车辆都没有贴罚单(已拍照作证)。
请问:①这种选择性执法行为是哪位人民警察所为?
②应邀参加政务活动,大院里不让停车,路边停车被处罚,这还有天理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6-30 11:32:20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交警部门对占道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查处,属于正常执法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更应带头学法守法,自觉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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