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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3861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7-17 22:38:29
只楚路加油站后娄子山养殖场污染环境
只楚路加油站后娄子山一户家禽养殖场及污染环境又扰民 上百只羊几十条狗 数不过来的鸡鸭鹅 臭水满地流 请问一下市区可以建养殖场吗 如果不可以建的话为何不拆除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7-18 11:05:24

您好,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我局已将您投诉的问题反映给城管部门,您可以直接拨打城管局的热线电话12319进行具体情况的投诉,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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