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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33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5-23 14:35:25
户口回不了原籍怎么办?
父母已过60岁,符合国家规定的关于独生子女奖励规定,但计生委让把户口迁回原籍才可以领,可原籍又不让回,怎么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5-27 09:33:36

你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才能享受每人每年720元的奖励扶助。
如果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则不在享受的范围;生育的子女死亡后,又合法收养一子女的,又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则在享受的范围。

  详细情况,请你咨询烟台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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