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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36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5-24 20:46:01
清泉鑫卉花园开饭店合法?
我们是莱山区海洋花园小区居民,我们小区隔壁鑫卉花园在其小区内地上二层开设饭店,对我们小区造成严重的噪音和油烟污染,此问题我们已多方向相关执法部门投诉和反映,其中莱山区环保局已作答复:令其限期整改,经 测试评审“达标”后方允许其开业。不管怎样,对于莱山区环保局比较及时的回复,我们持肯定态度(其中向莱山区工商局、莱山区信访办的投诉如石沉大海)。但在答复中还提到:小区居民楼下不准开餐饮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现在的问题是,该饭店的位置不是在居民楼下临街网点,而是在其小区内地上整个二层(地上一层为车库),贯穿整个小区,并且其厨房及相关的排风、排烟、电机设备、中央空调的主机在小区中央,与海洋花园小区楼的窗户仅隔六米左右。不但海洋花园居民深受其害,鑫卉花园本身居民也在劫难逃。难道说这样位置的饭店法律也能允许其营业?!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5-25 08:34:20

您好!已要求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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