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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538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7-08-28 14:29:53
福山上谷郡预收物业费,还收滞纳金
福山上谷郡物业,6月到7月1日 预收取7月到12月的物业费,
晚交1天 按照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该收费是否合理?
对这些乱收费行为该怎样处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7-08-29 08:53:20

您好,收费事宜,不在我部门职能范围内,建议咨询物价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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